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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02(2/2)

而且吧,说实在的,连鲁迅都写过,咱中国人有个病——特别喜围观。

不一定带有恶意,反正就翘着脚看闹,其质跟看大熊猫一样:这稀罕哎,新鲜景儿,好玩!就连别人要楼,下面也要围上一圈,看几个小时都不带腻的,也不怕下来砸着。

用人单位不想惹麻烦脆直接辞退,亲人们威胁敢不结婚打断狗或者赶家门,如此皆敌,得有多悍的心脏才能持走下去?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的,所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同恋,就选择了跟世界妥协,一分有良心一的,结了婚安分守己,憋屈痛苦的过完一辈,另一大分则继续去鬼混,运气好就这么人渣着活到老,运气不好染了病,还得连累老婆孩——嫁给他的人才叫真惨。

人撕心裂肺的反同。

但对一个见不得光的群来说,这围观就足够要了亲命了。

墨他们开始是在横店拍戏。

在故事开始的时候,他们两个已经三十多岁了,在各自的领域,也算功成名就。

总之,吗要有歧视呢,如果没有歧视,人渣们少了一个骗婚的借,洁自好的人可自然可以寻找自己的幸福……所谓现代文明,不就是以自由为基建立起来的吗?

这一的,只有最信任的秘书,还有家人。

在主角的背景设置上,攻——也就是梁明辉,他本来是北方人,和受——也就是林伟堂,相识于大学校园。然后,一个随家人的意思从政,一个自己的兴趣了画家。

普普通通的两个人

梁明辉比较糙,不喜洗脚,偏偏有一双大臭脚。林伟堂则有轻微洁癖,有的时候絮叨到惹人烦。

唯一不普通的,大概就是他们的“伴侣”,是男人。

早上起来,有的时候是你饭,有的时候是我饭,为谁来洗碗小小的争吵一下,然后门前还是要为对方整理一下领带,然后再附赠一个吻。

……

但每次林伟堂絮叨,梁明辉都大狗一样捧着报纸装听不见,从来不会不耐烦。梁明辉每次耍赖不洗脚,林伟堂都抓狂之后,亲自给他打来洗脚

越开放的地方歧视就越少,很多地方的人反同真是因为无知,“什么竟然有男的喜男的,女的喜女的?这不变态吗?!怪不得我看谁谁谁家的小那么娘们兮兮的,跟个二椅似的,果然有问题啊!还有谁谁谁家的闺女,那就是个假小吧?天天跟一帮臭小混能混什么好来!留长发!穿裙!嫁人,什么病都给治过来了!”不夸张的说,这就是很多地方的人的观念。

没什么特别的,就是……过日

连明面上的家都不能合并在一起,只能一对亲睦友善的同学邻居。

每天早上,梁明辉就去上班,而林伟堂或者在工作间,或者去外写生,他还兼任着一所大学的名誉教授,偶尔会去给学生上一节课。总之,这两个人,在世人看来,都是活得最痛快的那一批了,生活不定有多轰轰烈烈、彩万分,日过的不定有多潇洒。

然而,事实上,也就是普通人罢了。

梁明辉来广州任职,林伟堂跟着他一起在广州定居。

然后暗渡陈仓。

其实真的,整电影都没有什么剧烈的起伏,最多的就是“普通的日常”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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