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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6【穿越《芳华》】(2/2)

“刘同志,我们往哪儿走啊~”这是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

那一刻,光门再度凭空现,项南迈步走光门中,跟着就是一阵目眩。

等项南睁开睛时,就见自己正站在街上。

此可见,刘峰并不是不可或缺。就像他先后两次去燕京作报告,受表彰,之后还被下放到伐木队,但在他离开之时,团里工作照常行,没人觉得不方便。

林丁丁能和宣传事接吻,能和军医嗳昧不清,但是被他抱了一下,就要大喊大叫,认为自己被玷污了。由,其实就是嫌刘峰没本事。

而要真想在文工团立足,就必须要有一技之长。比如卓玛,舞蹈得最好,是文工团的牌、a咖,没人敢轻视她。

另外,他还查了一下七零、八零、九零年代的政治、经济资讯,到心中有数,对未来的发展之路更加明晰。

所有建筑上都写着大标语,挂着大横幅,诸如“战无不胜的中國人民万岁!”、“团结起来争取更伟大的胜利!”、“抓革命、促生产、备战备荒为人民!”等等,格外有时代印记,让项南这位八零后觉颇为新奇。

随后,项南正式接下了刘峰的任务。

我现在在返回文工团的路上,团领导让我顺路带回一个女兵——何小萍……”

相反,如果他是文工团里的台。文工团少了他就不行,那他也就不会受欺负了。相反,林丁丁甚至都会倒过来追他。

“我叫刘峰,来自齐鲁的一个穷县,野战兵,从小在梆剧团学艺。因为跟翻得好,被调了文工团。我的父亲是木匠,我会一手木匠活。

虽然他很努力地为大家贡献,吃苦耐劳在先,享乐享福在后,但大家却并不重视他,甚至还取笑他装模作样。

街上没有楼大厦,最的楼,也不过就四五层,完全不像日后的大城市——天府。

再比如萧穗,她的文笔最好,写写画画都可以,甚至被专门调去拍纪录片。这样的骨,也不容易被欺负。

项南循声望去,就见在自己旁,有一个竖着双尾,麻辫的小女生。

……

前的景象,让他微微一愣。

而刘峰只会翻跟。他小时候,在县里的梆剧团学过童功。至于其他歌舞,表现就一般了,也不懂得,所以是文工团的边缘人

她约莫有十六七岁的样睛笑起来像月牙儿,有着现代人鲜有的质朴和纯真。

再假如,他有本事的话,转业之后能赚钱,那也能给他和小萍一个安稳的生活。不至于年仅四十多岁,就已经患绝症。

不过,为了让自己更突,他还是查阅了一下七零、八零、九零年代的电影、音乐、剧本、小说等等,准备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娱乐工作者。

我是,乐于助人,大家都叫我活雷峰,并推举我当军区代表,到燕京参加全军学雷峰标兵大会。

项南继承了方一凡的歌舞、表演技巧,成为文工团的台,倒是不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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