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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7(2/2)

我开始以为诱饵,三天两约她来,快一年的时间,她终于可以像在范夏面前那般,和我没大没小,嬉嬉笑笑。我很开心,却不满意,我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,挑明我们之间的关系。于是我没日没夜地加班,连带着整个公司层战战兢兢,终于在国庆即将到来之际挤了一个星期的假期。

我笑,端着茶抿了一,淡淡回了句:若是我真的打了主意,输赢也为可知。

所以她不知,当我三天后找到那枚许了愿的币时,我有多兴,但是当看到那串红豆手链上刻的那八个字的时候,又有多伤心和失落。

我以前

虽然那样说,彼时的我却清楚那个女孩还远没有让我付这般行动的价值,我已经29岁,不再是情用事的,若是有付,必得回报,这是我一贯的作风。

但是当时的我哪里能料到,碰上这个叫林燃的女孩,我会变成不计得失的傻小

是太过普通,所以那一丝兴趣随着时间逝,也被慢慢忽略。直到第二次再见到她,她的份从爷爷的得意徒变成了范夏的闺兼舍友,我开始相信,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。

但也只是兴趣而已。所以当在竹舍吃饭的时候知她有男朋友,并且她那小男朋友还是钟家那个在同龄人中十分优秀的小时,除了有一丝不,我并没有其他的情绪,那只是商人的本,对于自己看中的东西,知她原来已经有了主人,多少有些不舒服。范夏何等聪明且,看了我的不对劲,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告诉我她和我边的那些女孩不一样,她和钟家那小两情相悦,情很好,让我别打她的注意。

云南回来后我半月没去见她,有时候看到好吃的,总是不由自主想起她,想跟她分享,有几次甚至把车开到她小区楼下,但是一想到她在我一心一意想着她的时候却心心念念着别的男人,我就恨得牙

没想到她也记得我,我忽然很开心。跟她相很舒服,她话不多,总是安安静静地,却不会让人忽略她的存在,一顿饭吃下来,我对她兴趣大增,因为我发现这个女孩虽然说话事淡定从容,实则着实羞涩单纯,我明明知,却偏偏忍不住故意过分亲地叫她懒懒,故意让她随范夏叫我哥哥,看着她搐的嘴角和绯红的脸,我的心情很好。

云南之行很快乐,忽略掉她偶尔太过有分寸的正经,我们就像一对恋中的小情侣,虽然期间有些事她刻意瞒着我,但其实我有很多事,也没有让她知,比如我其实远没有她想的那般恐,比如在玉龙雪山上,我拿着一枚币向三多神祈祷,比如在松赞林寺,我捐了大把香油钱,所求无旁,不过一个她罢了。

我讨厌看她哭,讨厌看她一次又一次为了别的男人失魂落魄,我烦躁,我不择言,我不由自主跟着她,陪她在路上毫无形象地喝啤酒,听她醉了以后没玩没了地说着她和别人的故事,一次又一次,然后我忽然发现,我似乎上了那个貌似淡定实则脆弱的女孩,我觉得好好笑,我一个快30的人,竟然因为一段上了一个人。

过生日那天晚上,我终于表了我的心迹,尽时间地环境都不是原来我所设想的那般温馨甜,但是我等不及了,这丫太笨,又畏手畏脚,所以我只能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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